(1)实验室以依托单位为主,实行“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运行机制。建设向国内外开放的研究平台,实行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建立实验室内部的竞争机制,依托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与实验室研究人员的协调,鼓励校内外学科、方向、人员之间的广泛的联合。
(2)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并向教育部和依托单位(学校)负责。
(3)按照课题实行研究单元(课题组)负责制。实验室围绕固定研究方向设立若干研究单元,实行PI制,PI必须是实验室固定人员。PI负责规划本组的研究内容和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协调各项业务的开展与实施,并参与实验室重大事宜的决策,向实验室主任负责。
(4)建立“专家例会制”,由实验室主任召集,实验室副主任、PI及主要学术带头人参加。专家例会的职责范围是负责本实验室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人员聘任、经费开支、行政管理等。
(5)完善中心实验室的管理,将其建成公共实验平台,开放运行;中心实验室负责公共实验平台的全时运转和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由实验室主任择优聘用,并向实验室主任负责。
(6)课题负责制:实验室对科研项目管理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即由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其主持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实验室负责。
(7)科研人员聘任制:实验室科研人员包括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并签订《实验室固定(客座)人员聘任合同》。
(8)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实验室管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岗位聘任制,即按需设岗,按岗定津贴,由实验室主任择优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
(9)组成由国内外不同学科知名学者构成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制订本实验室的科学研究近期与长远发展规划、实验室各项管理办法、实验室主要学术带头人的业绩与潜能考核、评价等。
(10)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标准》等标准。保障适时吸收新的科学带头人以及人员的流动和更新,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以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国内外优秀的科技人才,不断优化研究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