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在其住所或者办公场所之外的场所,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强制措施。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然后又转到拘留所,可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离开指定的区域、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等。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严重的,因此公安机关才会将其拘留。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情况一定很严重。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如果您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