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的工龄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连续工龄计算: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重新入职,其之前的连续工龄会被保留。在新的单位,从重新入职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2. 年休假工龄计算: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104 号)规定,自动离职人员的年休假工龄计算如下:
-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不再计算年休假工龄;
- 受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年休假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年休假工龄合并计算;
- 受辞退处理的职工,被辞退前的年休假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年休假工龄合并计算。
3.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自愿离职后重新就业的人员,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总之,自愿离职后的工龄计算主要分为连续工龄、年休假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计算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合并计算不同类型的工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具体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