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供暖政策一般规定,用户需在供暖开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停暖申请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可能因供热单位而异,用户需提前咨询供热单位。一般来说,停暖申请需要在供暖开始前的一定时间内提出,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停暖后再次申请供暖可能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核。同时,由于供暖系统的特殊性,停暖后再次开启供暖可能会导致供暖效果不如首次供暖,用户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总的来说,天津市供暖之后是可以办停暖的,但具体规定可能因供热单位而异。用户需要提前咨询供热单位,了解停暖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享受供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