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
根据教育部开发的《普通高校出国留学管理暂行规定》,出国留学返回来,持由国外大学颁发的一年制学历证明书,经原学校推荐正式上缴国家教育部档案审查,经审查确认合格的,可以颁发户口档案《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内享受同等学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