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住宅层高规范有以下要求:
普通住宅的层高应不低于2.8米,同时不高于3米。对于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可以放宽到3.6米。这些规定确保了住宅的舒适度和功能性。
此外,对于电梯的设置,江苏省也有明确的规定。今后,4层及4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对于不高于11层的住宅,每单元电梯不少于1台,7到11层则要配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对于高于12层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2台,其中一台应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并可兼做消防使用。
除了层高和电梯设置,江苏省的住宅规范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规定,如阳台栏杆高度统一为1.1米,阳台栏杆要有防攀登构造,且栏杆间距不能大于11厘米,以保障儿童安全。此外,住宅还需要考虑适老化设计,如卫生间要在坐便器和淋浴位置预留安装扶手空间等。
这些规范的设定旨在确保住宅的宜居性、安全性和健康性。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可以建造出既美观又实用的住宅,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