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菁英计划发展是比较好的
1.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 200 名高校的学士本科生、35 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 3.6 万元、2.4 万元、1.2 万元、6000 元、3600 元生活补贴,补贴 3 年。
2.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 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 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 3.6 万元、2.4 万元、1.2 万元、6000 元、3600 元生活补贴,补贴 3 年。3.博士研究生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研究的,在站(基地)期间每年给予不低于 10 万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留烟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再给予 15 万元生活补贴。